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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侮辱诽谤江秋莲,获刑2年3个月

发布者:洪梦雪律师|时间:2023年04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999人看过


媒体报道,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林某侮辱、诽谤一案宣判,被告人林某获刑23个月。
起因在于江歌事件发生后,林某在网络上撰写博文,内容涉及对江歌和江秋莲本人的侮辱和诽谤,江秋莲遂以林某犯侮辱罪、诽谤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判决一出,无数网友额手称庆。
这也是提醒网络键盘侠,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口无遮拦,侮辱诽谤他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在网络侵权案件中,受害人往往难以调取到被告人的真实信息,因此刑法还专门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侮辱诽谤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所以,在网络上遭遇侮辱、诽谤,大家不要忍气吞声,法律是我们坚强的后盾,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侮辱者的法律责任。只有让他们尝到法律的铁拳,他们才能学会闭嘴。



来源:律界佳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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