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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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可解除的五种情形具体是

作者:陈建兵律师时间:2022年10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17次举报
2022-10-24

合同可解除的五种情形具体是

来源:华律网


一、合同可解除的五种情形具体是

1、可解除合同的五种情形是: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不能;一方当事人明示违约;一方迟延履行,致使合同履行不能;一方迟延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以及其他的法定的情形。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合同无效五种情形是哪几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陈建兵,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郑州
  • 执业单位: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120********66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1410120********66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