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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大额转账如何认定?

发布者:天津德彰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04月13日|分类:债权债务 |1812人看过


恋爱期间大额转账如何认定?

【案情回放】

李某,男,与刘某系男女朋友关系。在双方交往期间内,刘某多次向李某表达自己经济困难,背负巨大的债务压力。于是李某为了缓解刘某的债务压力,出于借款的本意多次向刘某进行银行转账,转账金额达数万元,后来双方因种种原因导致分手。分手后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偿还借款。同时李某提供了银行转账记录和vx聊天记录,而刘某在法庭上则坚持称系赠予,同时也提供了vx聊天记录。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刘某当庭抗辩系双方在恋爱期间的赠予,双方不存在民间借贷关系。而纵观双方的vx聊天记录刘某没有向李某表达过借款的意思,故双方之间无借贷的合意,故判决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律师说法】

恋爱是美好的,恋人之间转账更是司空见惯,有的单纯是为了表达感情,但有的确是因一方急需用钱而向另一方借款。在借款的情况下,律师建议尽量让对方出具借条,写清借款金额、借款期限等,确实无法做到的,也应保留好与借款事实有关的通话或vx聊天记录等,理智恋爱、谨慎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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