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分为多种,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往往采取“拘传”“传唤”等方式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到案。“什么是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本人或者其家属该如何应对呢。
拘传: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同时其也是我国刑事措施中最轻的一种,需要出示拘传证,也可以口头拘传。 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拘传具有强制力,而传唤不具有。另外以上两种方式均是针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所作出。
2年
3次 (优于83.59%的律师)
1次 (优于78.74%的律师)
7438分 (优于94.29%的律师)
一天内
41篇 (优于89.71%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