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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属于诈骗吗?

作者:胡润天律师时间:2022年12月1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80次举报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很常见的一种情况是,当事人非常好奇,对方对自己虚构了各种情况用以获得借款,对借款人来说完全属于欺骗,可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却被定义为民事纠纷,向律师咨询也只能走民事诉讼的路子。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借钱不还到底属于什么,对方用欺骗的方式获得借款为什么不属于诈骗呢?

1、非法占有目的

区分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当事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定义非法占有目的第一要看当事人是否具有逃避还款的行为,比如挥霍财产,赌博、转移财产等等逃避债务的行为。第二则是是否可以通过民事方式救济,因为民间借贷很多情况下的社会危害性不算非常严重,根据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如果可以通过民事救济方式解决也是很有效的。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借款人在借款时就往往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而民间借贷人则不归还只是因为发生了客观的原因。

2、诈骗方式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区分民事欺诈与诈骗犯罪则需要通过欺骗内容和欺骗程度进行定义,如是否虚构了全部事实还是部分事实、个别事实,比如当事人是否使用了假名、假地址、假信息等等、是否虚构了全部要件,欺骗人往往会进行部分辩解但是不会逃避责任,但是诈骗犯罪的行为人则是要使自已逃避承担责任,最终使对方遭受损失。如在赌博中的诈骗,赌博只是手段,而诈骗才是目的。

在司法实践中债权的实现要关注诉讼时效、担保人等等情况。

当发生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形应当及时寻求法律手段解决,如提起诉讼,及时催告等等,如果发现对方具有不法占有目的如用途不正,挥霍财务、或者发现其虚构全部事实情况,则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可能属于借贷式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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