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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非全日制合同需要约定试用期吗

发布者:尹南鑫律师|时间:2023年09月21日|分类:劳动纠纷 |294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非全日制合同需要约定试用期吗

建立非全日制用工关系的,用工单位不得约定试用期,双方当事人可以签订书面或者口头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公司可以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吗

按规定,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亦代表着公司与员工已经确定了劳动关系,应受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故公司不可以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

并且,如果公司辞退试用期员工要按以下规定进行:

1、如果公司确实要辞退试用期员工,应当提供证明资料以证实试用期员工不符合公司录用标准,或者其不符合岗位要求,辞退员工后公司也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

2、如果公司未能举证或无故辞退试用期员工的,试用期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解除试用期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按以下标准:

1、试用期一个月以上不签合同,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一个月以上,公司尚未及时跟员工签合同,员工即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2、无故辞退试用期员工,支付员工半个月工资补偿金

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证明试用期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比如因架构调整而解除的,属于违规,那么,此时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一般情况下,支付标准是试用期员工半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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