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归谁?存款怎么分?” 这是离婚纠纷中最常见的问题。不少人误以为 “婚后财产都该平分”,但实际上,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有严格的法律标准,并非简单 “一人一半”,一些常见误区还可能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首先,要明确 “夫妻共同财产” 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而一方的婚前财产(如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前存款)、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如医疗费、残疾赔偿金)、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其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遵循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比如,若夫妻双方育有未成年子女,且子女由女方抚养,法院可能会在房产分割、存款分配时适当倾向女方;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还可主张 “离婚损害赔偿”,并在财产分割中获得更多照顾。
常见误区需警惕:
在此建议:婚姻存续期间,可保留夫妻共同财产的凭证(如房产买卖合同、银行流水、投资协议等);若计划离婚,提前梳理财产清单,避免因财产信息不对称导致权益受损。遇到复杂情况(如涉及公司股权、跨境财产分割),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