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锋律师

  • 执业资质:1450120**********

  • 执业机构: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工程建筑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刑事拘留监外执行的程序

发布者:徐锋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5日|分类:刑事辩护 |698人看过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关于刑事拘留监外执行的程序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刑事拘留监外执行的程序

1、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行政拘留可以监外执行吗

1、监外执行适用的是刑事处罚,行政拘留不可以监外执行。

2、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监外执行是对刑事处罚的监外执行,你的拘留应该是行政拘留,不可。以上就是根据规定对行政拘留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联系我,此文章来至网页转载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