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赌博认定条件

2025-12-09
2025年12月09日 | 发布者:吴永晖 | 点击:512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1. 主观要件:以营利为目的· 若参与赌博主要目的在于获取财物而非娱乐,可能被认定为赌博。· 例外:亲友间以娱乐为目的、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活动,一般不视为赌博(需符合地方规定标准)。2.&n

1. 主观要件:以营利为目的

· 若参与赌博主要目的在于获取财物而非娱乐,可能被认定为赌博。

· 例外:亲友间以娱乐为目的、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活动,一般不视为赌博(需符合地方规定标准)。

2. 客观要件:行为与金额

· 聚众赌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 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累计达5000元以上;

 · 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累计达5万元以上;

 · 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

 · 组织中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并从中获利。

· 以赌博为业:将赌博作为主要经济来源或长期职业。

· 赌资较大: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规定(例如,个人赌资200元以上可能被认定为“赌资较大”)。

3. 组织性与社会危害性

· 开设赌场:提供固定场所、设定规则、组织赌博活动,或建立赌博网站、担任代理等。

· 情节严重:

 · 造成严重后果(如家庭破裂、债务危机);

 · 引诱未成年人参与;

 · 涉及暴力、高利贷等犯罪活动。

4. 网络赌博认定

· 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组织或参与赌博,赌资、输赢数据可查,认定标准与线下一致。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吴永晖
吴永晖律师 入驻5 近期帮助过:10318 积分:21613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吴永晖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吴永晖律师电话(13425096037)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3425096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