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划分的核心原则
当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时,责任的划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 补偿责任而非赔偿责任:此时承担的是“补偿”责任,而非“赔偿”责任。这意味着承担责任的主体并非因其有过错,而是基于法律对受害者的一种救济和公平原则的考量。
· 按份共担:所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在其无法自证清白的情况下,共同分担对受害者的补偿责任。
· 自证清白的权利:如果某住户能提供证据证明在损害发生时,其本人或家庭成员不可能实施抛物行为(如当时家中无人、窗户无法开启等),则可以免除其补偿责任。
二、处理程序与责任主体
1. 公安等机关的调查义务:发生高空抛物致害事件后,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这是启动后续民事补偿程序的重要前提。
2. 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人的责任:建筑物的管理人(通常是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如安装监控、设置警示标识、加强巡查等)以防止此类事件发生。如果管理人未履行上述义务,致使损害发生或扩大,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3. 可能的加害人:经过调查仍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时,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通常是相关楼层的住户)共同承担补偿责任。
4. 真正的侵权人:如果后续发现了真正的抛物者,其将承担最终的侵权责任,且已承担补偿责任的其他住户有权向其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