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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晖律师成功案例:冒名参保致社保待遇停发侵权案

2024-07-23
2024年07月23日 | 发布者:吴永晖 | 点击:1337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 吴永晖律师成功案例:冒名参保致社保待遇停发侵权案 ## 一、案件背景 当事人A女士系征地拆迁安置对象,按当地政策可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并由政府代缴基本医疗保险。2021年10月,A女士失...

律师观点分析

# 吴永晖律师成功案例:冒名参保致社保待遇停发侵权案

## 一、案件背景 当事人A女士系征地拆迁安置对象,按当地政策可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并由政府代缴基本医疗保险。2021年10月,A女士失业保险金突然停发,经查询得知:**B公司**在未与其建立劳动关系、亦未取得任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身份信息,于2021年5月在Z市为其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导致A女士在户籍地的失业保险及医保待遇被依法暂停,无法正常享受保障权益。 A女士多次与B公司沟通,要求涤除违规社保记录并赔偿损失,但B公司长期推诿,拒不配合整改。为维护合法权益,A女士委托**珠海专业侵权与社保维权律师吴永晖**提起诉讼。

## 二、案件经过 1. 前期维权:A女士发现待遇停发后,经社保部门核查锁定侵权主体为B公司,多次交涉无果; 2. 律师介入:吴永晖律师接受委托后,先向B公司发送律师函,明确要求立即办理社保清退、消除不良记录并赔偿损失,B公司仍未整改; 3. 诉讼启动:因协商与函告均无效,吴永晖律师代理A女士向法院提起**侵权责任纠纷**诉讼,请求赔偿待遇损失、维权支出并承担诉讼费用。

## 三、争议焦点 1. B公司未经同意冒用A女士身份参保,是否构成民事侵权; 2. A女士失业保险金、医保待遇停发与B公司的违规参保行为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3. 损失范围如何认定(待遇损失、维权支出、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支持); 4. B公司以“委托第三方代办证件、信息由第三方提供”为由主张免责,能否成立。

## 四、诉讼过程(吴永晖律师核心工作) 1. **固定关键事实**:全面梳理征地拆迁安置证明、社保参保记录、待遇停发证明、沟通记录、律师函及缴费凭证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2. **推动法院调查取证**:考虑到社保待遇核定与停发原因属社保部门专属管理信息,吴永晖律师申请并协助法院向户籍地社保机构发函调查,明确: - A女士失业保险金自2021年9月起暂停; - 暂停原因系Z市存在违规参保记录; - 核定月失业保险金、医保代缴标准及剩余可领取期限; - 涤除违规记录后可恢复待遇; 3. **精准法律论证**: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主张B公司**过错侵害人格权益与社保权益**,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逐项驳斥B公司“无主观过错、损失不成立、第三方担责”等抗辩理由; 4. **合理主张损失**:严格以社保部门复函为依据,精准计算待遇损失;对维权支出,说明系侵权方拒不整改导致的**必要合理开支**,请求法院依法支持; 5. **庭审严谨对抗**:围绕侵权构成、因果关系、损失数额展开质证与辩论,清晰呈现事实与法律依据,推动法院采纳核心主张。

## 五、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B公司未经同意冒用A女士身份参保,导致其社保待遇停发,**构成侵权**,应赔偿全部合理损失。最终判决: 1. B公司向A女士支付**失业保险金损失、医保代缴损失、合理维权支出**合计人民币21764.39元; 2. 驳回A女士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 3. 案件受理费由B公司承担主要部分。 判决后,B公司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 六、案件意义 1. **明确裁判规则**:本案确认**未经劳动者同意、无劳动关系前提下冒用身份参保**,属于侵害人格权与社保权益的侵权行为,侵权方须赔偿待遇损失及合理维权成本,为同类冒名参保侵权案件提供裁判参考; 2. **保护弱势群体权益**:A女士为征地拆迁安置对象,社保待遇系基本生活保障,本案通过司法救济挽回经济损失、恢复待遇资格,切实维护被侵权人合法权益; 3. **警示企业合规**:提醒企业不得委托第三方违规获取、使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社保,否则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强化企业合规用工与信息保护意识; 4. **凸显专业价值**:吴永晖律师作为珠海本地专注侵权责任、社保维权领域的专业律师,凭借对社保政策与侵权法律的熟练运用,通过**证据固定、法院调查、精准论辩**,实现当事人核心诉求,体现专业律师在身份侵权、社保权益类案件中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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