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在法律援助中心值班,有不少电话就是咨询拖欠工资的事情。
可能直接就会问,谁谁谁欠我工资,我怎么要?
这里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律师在回答你问题之前,会向你确认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可能当事人不太明白,觉得律师就应该直接告诉我办法,有时候自己也搞不清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随口就会说是劳动关系,这就会给律师误导。
这里可以换一种问法,你是给个人干活,还是给公司干活?
如果确定是给公司干活,是劳动关系的概率就比较大了;如果是给个人干活,是劳务关系的概率就比较大了。为什么只是概率了。因为还需要进一步核实是干什么活?是怎么发工资?毕竟当事人有时候并不能很清楚自己是给个人还是公司干活,有的是个体老板,有的是独资公司的老板,有时候是建设工地的劳务公司,有时候是个人的包工头,在这些情况下就是很容易混淆是给这个人干,还是给这个人的公司干。
这里如果是公司,按月上班,按月支付工资,只要当事人不超退休年龄,基本可以确定是劳动关系;如果是个人,比如个人接了一个活,雇你一起去干,干完给你多少钱,或是按照一个工日多少钱,不是固定每月发工资,也基本可以确定是劳务关系。
确定了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就可以明确是公司拖欠你工资,还是个人拖欠你工资,你是向公司要工资,还是向个人要工资。
进而就可以明确在法律途径上,你是需要去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还是去法院提起诉讼,不同的法律关系决定了不同的救济途径。
当时在现实中,还有很多复杂的情况,比如,货车司机,是货车车主雇佣的,但货车都是挂靠在运输公司名下,那货车司机是向车主要,还是向运输公司要工资那?大型商场中柜台的销售员,是柜台的员工,柜台发工资,但又受大型商场的管理,很多还是接受大型商场的培训,与其签署聘用合同,那销售员的劳动关系相对方是柜台,还是商场?不同的情况,总要根据不同的现状,在律师充分了解以后才能给出一个分析后的结论,而并非像当事人所想象的那么简单,在律师不了解具体情况下,是不太容易给出一个明确的结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