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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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政策中换货、退货的期限规定。

发布者:牛江涛律师|时间:2021年10月27日|分类:公司法 |4542人看过

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产品自售出之后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天同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和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按购销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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