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内转移财产,超过 3 年还能起诉吗?看发现时间
财产分割请求的时效从 “发现隐匿财产之日” 起算,而非离婚之日。根据《民法典》第 1092 条,若离婚时不知对方转移财产,可在发现之日起 3 年内起诉;若离婚时已知但未主张,3 年后时效届满,法院将驳回请求。需注意 “持续性隐匿” 的特殊情况:若对方持续转移财产至离婚后,时效从最后一次转移行为发现之日起算。广州某案中,女方离婚 5 年后发现男方离婚前 1 年及离婚后 2 年持续转移存款,法院认定时效从发现最后一笔转移款时起算,支持其分割请求。建议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全面核查,避免时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