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波律师网

何波是专业靠谱的广东深圳离婚纠纷律师,服务好口碑好,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IP属地:广东
何波律师 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继承、离婚、工伤赔偿
何波律师
四重认证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00:00-23:59
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婚姻家庭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802709343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离婚时另一方能追回房产吗?

2025-11-21

发布者:何波律师|时间:2025年11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 |196人看过举报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离婚时另一方能追回房产吗?

能否追回房产取决于购房人是否为 “善意第三人”,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购房时不知道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二是以合理价格购买(不明显低于市场均价);三是已办理房产过户登记。若购房人符合善意取得,另一方无法追回房产,只能向擅自卖房一方主张赔偿。

若购房人存在恶意(如明知是共同财产仍低价购买),或未办理过户,另一方可起诉追回房产。上海某案中,男方擅自将夫妻共有房产以低于市价 30% 卖给亲戚,女方起诉后法院判决买卖合同无效,追回房产。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深圳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802709343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143111

  • 昨日访问量

    473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何波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