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 “全职爸爸” 能要家务补偿吗?和主妇补偿有区别吗?
“全职爸爸” 与全职主妇享有同等的家务劳动补偿权,法律并未性别区分。根据《民法典》第 1088 条,只要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承担了更多家庭义务,离婚时就有权请求补偿,补偿金额的计算标准与性别无关。
实务中,补偿金额主要依据家务劳动时长、强度、当地经济水平及对方收入确定。北京某案中,男方全职照顾双胞胎子女 8 年,女方为企业高管年收入 80 万元,法院综合考量后判决女方支付 15 万元家务补偿,与同类全职主妇案例的补偿标准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