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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数额认定是怎样的?如何正确认定诈骗罪?

发布者:孟讷律师|时间:2023年07月17日|分类:刑事辩护 |305人看过

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是使用欺诈方式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从客体角度来说,虽然行为人采取某些欺诈手段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但是本质与公私财物所有权还是有所区别。

  一、诈骗数额认定是怎样的

  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

  (一)数额较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2千元至4千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数额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3万元至5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如何正确认定诈骗罪

  (一)罪与非罪

  借款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二)本罪与本法规定的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

  刑法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这些诈骗犯罪与本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较易区分。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数额达到2千元以上至4千元以内的属于数额较大,3万元至5万元的则属于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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