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案例测评:女方起诉离婚,如何通过法院调解达成免除抚养费的诉求?
在婚姻家事纠纷中,当夫妻感情走到尽头,抚养权的归属与抚养费的承担往往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尤其是在育有多个子女的情况下,如何高效、平稳地解除婚姻关系,并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抚养方案,考验着当事人的智慧与代理律师的专业水平。
今天,我们将通过近期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葛彦兵律师团队代理的一起真实法院调解案(已脱敏),为您深度测评:在起诉离婚时,女方如何在放弃抚养权的同时,成功通过法院调解免除两名子女的抚养费。
案情回顾:感情破裂,两名幼女抚养权成焦点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由女方主动发起的离婚纠纷案件 。
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告杨立红(女)与被告任航(男)均出生于1981年,双方于2013年7月2日登记结婚 。
子女情况:婚后双方育有两名女儿,长女出生于2014年3月,次女出生于2016年9月 。
起诉事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因性格不和导致矛盾频发,原告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再无和好可能,因此向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原告杨立红的核心诉求非常明确:一是坚决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二是两名女儿均由男方抚养,且原告不支付抚养费 。
深度测评:自行协商 VS 专业律师介入调解
在传统的司法实践中,如果父母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通常需要按月或按年支付法定标准的抚养费。如果当事人自行处理,女方直接提出“既不抚养两个孩子,也不出抚养费”,极易激化男方情绪,导致双方在法庭上互相指责,不仅拉长诉讼周期,还可能被法院基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原则予以驳回。
但在本案中,原告委托了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的葛彦兵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介入 。专业律师团队的介入,让案件走向了高效的调解程序:
诉求的精准传达与沟通:律师在立案后(2026年4月9日立案 ),准确把握了双方“均同意离婚”的共识基础 ,避免了在感情破裂认定上的无谓拉扯。
促成无争议调解:经过专业指导与庭前沟通,被告任航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表示完全认可,不仅同意离婚,也全盘接受了原告关于抚养权和抚养费的方案 。
调解书结果全梳理:高效、低成本的离婚路径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 。调解书不仅完全支持了原告的诉求,还在诉讼成本上实现了极大的优化:
婚姻状态:原告与被告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
抚养权归属:婚生长女与次女均由被告任航抚养 。
抚养费承担:原告杨立红均不给付抚养费,这一核心诉求在两项条款中分别得到了法院的确认 。
时间与经济成本: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双方再无其他纠纷 。案件受理费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原告仅负担了150元 。
法律干货:从本案看离婚纠纷的“避坑”指南
明确核心诉求:离婚案件中,财产、房产、抚养权往往难以兼得。本案原告通过清晰的诉讼策略,以承担150元诉讼费的微小代价 ,换取了免除两名子女长期抚养费的法律确认 ,实现了诉求的精准落地。
重视调解程序的法律效力:很多当事人误以为只有“判决书”才管用。事实上,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强制执行力和法律效力 。且调解往往能更好保护隐私,化解对立情绪。
抚养费的“免除”需要法院确认:夫妻双方私下口头约定“不要抚养费”存在极大的反悔风险。必须通过法院调解书将其落实为白纸黑字(如本案中明确写明“原告不给付抚养费” ),才能有效规避日后的法律风险。
遇到类似法律纠纷,切忌盲目妥协。专业的事情交由专业的人来做,才能最大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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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新颖律师团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