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律师
王超律师
广东-汕头执业1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如何处理

作者:王超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02次举报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注: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处理各种案件,擅长风险回收,执行财产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汕头
  • 执业单位:广东明捷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5202310582471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合同纠纷、离婚、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