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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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害案件能否刑事和解

作者:段伟律师时间:2023年09月1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97次举报

轻伤害案件能否刑事和解

因民间纠纷引起,殴打、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的适用刑事和解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可以从宽处理。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应当及时通知监狱。 

段伟律师,重庆川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从事法律服务行业10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重庆市律师协会会员,曾担任重庆市荣昌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荣昌区
  • 执业单位:重庆川伟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15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债权债务、取保候审、刑事辩护、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