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春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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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出去的彩礼能要回吗?

发布者:沈春慧律师|时间:2023年02月15日|分类:婚姻家庭 |130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通俗来讲,彩礼返还的基本判断原则是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

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有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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