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宋某某在2024年2月入职一家物业公司,在物业公司负责的小区内做保洁。同年3月1日,宋某某在工作的时候,为了避雨不慎在小区内滑倒。后住院治疗,确定多处骨折。单位对他不管不顾。后宋某某家人委托本律师维权。
工伤认定结果
南通市某区人社局工伤科认定宋某某为工伤。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宋某某主张的工伤保险待遇。
办案过程
由于宋某某是超龄人员,但他享受的是城乡退休待遇,故可以适用工伤赔偿。由于宋某某没有所谓的合同等关键证据,律师和他家人走访取证,后得以被认定为工伤。
在工伤赔偿待遇中,虽然他是在南通受伤,但没有明确的合同证明他是在南通工作,所以,律师只能去单位所在地(常州法院)立案。
律师观点
超龄人员在工作的时候,要尽量保留自己工作的相关证据,也是为了日后维权提供基础。
蔡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