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的发生条件是什么
1、法定继承的发生条件是:
(1)被继承人死亡留有遗产需要继承;
(2)继承人是法律对顶的法定继承人;
(3)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4)被继承人没有定立遗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法定继承人顺序是什么
法定继承的顺序为: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不是婚生的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也包含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一顺序没人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亲的,也包括法定的有关系的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