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颖律师

  • 执业资质:1430120**********

  • 执业机构: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工程建筑法律顾问合同纠纷股权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附条件不起诉条件有哪些

发布者:文颖律师|时间:2023年07月12日|分类:刑事辩护 |941人看过

在实践中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合同附一些条款,约定在出现某些特殊情况下,双方应该怎样应对这种特殊的情况,以便更好维护双方的权益,那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附条件不起诉条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第一、主体条件,附条件不起诉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第二、罪名条件,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必须是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轻微犯罪的案件,并且是依法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处罚的犯罪。

第三、主观条件,即必须要求行为人有悔罪表现;

第四、程序条件,即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对于附条件不起诉要注意的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

律师补充: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四)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

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