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这种情况下,无权再要求商家承担三包责任。《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38条明确规定,在三包期内存在以下五种情形时销售者、生产者、修理者不承担三包责任:(1)因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造成损坏的;(2)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拆卸,而自行改装、拆卸改变机器性能或者造成损坏的;(3)发生故障后,农机用户自行处置不当造成对故障原因无法做出技术鉴定的;(4)因非产品质量原因发生其他人为损坏的;(5)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如果出现上述情形之一,即使在三包期内也不承担三包责任。私自拆卸属于上述规定的情形,所以无权再要求商家承担三包责任。在此提醒广大农户,一旦农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一定要到正规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如果因为农户自行对农机产品进行维修,从而导致产品无法查明故障原因,将无法享受三包服务。此外,农户也尽量不要对农机产品私自改装、拆卸,否则也可能无法享受三包服务。
法律依据:《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三十八条 销售者、生产者、修理者能够证明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对于所涉及部分,不承担三包责任:
(一)因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造成损坏的;
(二)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拆卸,而自行改装、拆卸改变机器性能或者造成损坏的;
(三)发生故障后,农机用户自行处置不当造成对故障原因无法做出技术鉴定的;
(四)因非产品质量原因发生其他人为损坏的;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