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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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是否可以在技术成果上标注自己的姓名?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12月12日|分类:专利 |653人看过


 

法律分析:有权要求公司写明自己是该项技术成果的完成者的,对此,《民法典》明确规定:“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由此可知,即便是职务技术发明成果,发明人也有权在技术成果的相关文件上标注自己的姓名。因为技术成果的荣誉权属于人身权,既然是人身权就有人身性,不能转让,也不能随意被他人所占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四十九条 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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