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私自把住宅改为商用的行为是违法的。对此,《民法典》明确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可见,业主不得随意把住宅改为商用,即使符合更改条件也应事先征得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与此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可知,业主欲把住宅改为商用,需要事先取得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的同意;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能证明自己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也需要征得其同意。否则,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就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周某把住宅改为商用之前,并未取得相关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反而故意隐瞒事实,偷偷在住宅内进行经营性的活动。因此,把住宅改为摄影工作室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想继续经营摄影工作室,必须征得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并取得相关合法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解释》
第十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