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商品房销售的“两书”分别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是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者提供质量保证以及使用说明的法律文件。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提供给购房者的,以保证其对住宅承担质量责任。《住宅使用说明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提供给购房者的,以告知其房屋使用的方法及注意事项。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0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