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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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5月02日|分类:公司法 |1472人看过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解散公司诉讼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十四条 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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