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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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营业执照半年没开业,会怎么样?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0日|分类:税务 |3619人看过



法律分析: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 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我们知道,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经济发展的服务部门,也是市场监管的执法机关,对于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一些不法行为要采取执法措施。遇到领取营业执照后 6个月内,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一直不营业的,便存在虚假注册的嫌疑,因此,法律规定对其要处以本条例第六十七条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十七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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