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林某经营小型服饰店铺,为提升销量,私自采购无品牌标识的平价服饰,粘贴知名服饰品牌注册商标吊牌,对外低价售卖假冒品牌服饰。经营时长3个月,累计非法经营数额12万余元,获利2.8万元。案发后,市场监管部门查获涉案服饰,公安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侦查,林某主动停止经营、销毁剩余假冒服饰。
处理结果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办案过程
江苏剑桥颐华(常熟)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律师庭审中重点阐述当事人情节轻微:经营数额、获利金额较低,售卖价格低廉,未严重损害品牌商誉;系个体小微经营、初犯、无侵权前科;案发后主动销毁侵权商品、停止侵权行为、认罪认罚。同时协助当事人赔偿品牌方经济损失,取得权利人谅解。综合全部从轻情节,请求法院轻判缓刑,最终获得采纳。
律师观点
小微商户小额假冒品牌服饰、低获利、积极止损谅解的案件,均可争取缓刑甚至不起诉。本罪辩护核心是核定涉案数额、证明侵权情节轻微、主动挽回权利人损失。区别于大规模产业化制假售假,个体小微商户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极低。建议涉案商户及时关停店铺、销毁侵权商品、赔偿谅解,通过律师辩护获得宽大处理。
陆军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