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瑞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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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需要些什么呢?

发布者:吴瑞祥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7日|分类:房产纠纷 |4118人看过


购房者在买新房的时候,如果是夫妻共同购买房屋的情况下,但是在签合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的时候,购房者如果其中一方不能到场的情况下,就需要办理一个房屋公证的。在买房子之前,如果产权不涉及到其他人,购房者是不需要办理房屋公证的。那么房屋公证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1.买卖合同公证。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如一方为境外人则买卖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后方生效,有境外人的客户如果不经公证则无法送交易核心交易。

2.委托公证。交易双方如果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只能委托其他人或中介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交易核心一般会要求无法亲自到场的当事人出具公证后的委托书方为其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

3.贷款合同公证。如果境外人购房想要须贷款,那么其贷款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生效,只有公证处公证后的贷款合同,交易核心才会受理并办他项权利证。

4.赠与公证。房产赠与一般要前往交易核心办理产权更改,这时就必须将赠与协议进行公证,赠与公证费是合同总价的2%。

(如出现房产等问题可联系我们律师行全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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