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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一方是否需要对另一方的婚前、婚内的债务承担责任?

发布者:黎健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8日|分类:法律常识 |353人看过举报

       不管是在结婚前,还是在在夫妻生活中,都存在有些人不能做到彼此坦白的情况,比如隐瞒婚前欠下债务,在外边贷款做生意或是买房等都没有通知另一半。等离婚了才知道原来对方在外边是有贷款,而自己不清楚这笔贷款来龙去脉。那么,夫妻一方隐瞒婚前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内隐瞒贷款离婚后另一方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针对相关问题黎健律师将做详细介绍。

夫妻一方隐瞒贷款离婚后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不需要。

司法实践中,认定婚姻关系存续之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需要考虑两个方面的标准: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有,则该债务视为共同债务;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视为共同债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对夫妻之间产生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换言之债务人起诉要求偿债义务,仍然要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中实际承担还款义务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协议或法院判决分担相应份额。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如何处理?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例外情形的除外。”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上述两个规定表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财产各自管理的,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从司法实践看,离婚时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主要有因个人违法行为所负债务、未经对方同意而负的专属个人的债务(如夫妻一方擅自做整形手术所负债务)等。

夫妻一方隐瞒贷款离婚后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发现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上,该笔债务可以当做是个人债务,不需要夫妻俩共同承担。

以上就是黎健律师整理的相关回答,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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