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青龙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加盟维权人身损害侵权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如果我们把钱错转给陌生人(结果是被执行人),账户已被法院冻结的,能否要求法院退还账款排除执行呢?

发布者:张青龙律师|时间:2021年11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2503人看过


      问:如果我们把钱错转给陌生人(结果是被执行人),账户已被法院冻结的,能否要求法院退还账款排除执行呢?



答:答案是不能。原因在于,首先,货币从法律角度讲属于“占有即所有”。什么意思呢?就是这个“钱”本身的载体比如一百元纸币,谁拿着就属于谁,银行账户内的钱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这一点不管它是借贷所得,还是买卖所得、还是赠与所得等等。都不论。所以进入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钱就是被执行人的。法院就可以采取相关执行措施。

那怎么取回转错账的钱款呢?

因为转错账而取得的钱,对方是无任何依据的,属于不当得利也就是说对方需要将钱退回给我们,我们享有这个债权。我们可以直接要求对方退还相关钱款,对方不同意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退回。而在对方已经是被执行人的情况下,因为我们的债权属于转错账并无担保,所有不能被优先偿还。只能等不当得利的债权取得法院胜诉判决后,申请执行或参与分配。所以,转账前需谨慎确认对方账户,不然都是泪。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