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租住的房屋,楼下找上门来说十几天没回家 然后回家发现家漏水 ,检查出了是我们的洗衣机进水管的问题 ,后面房东买了新的进水管 ,但是他不会修,让我把水龙头关了不要用,他说管道接上去就会有水出来。我们请人上门安装了管子,今天早上突然那个水管弹开了, 一直哗啦啦流水把我家淹了也让楼下又开始滴水,楼下找上门要求赔偿。是不是房东应当承担责任?
答:先看几方的法律关系:
一、楼下房东与你们
你们与楼下房东能产生的法律关系就是侵权责任。阳台有漏水,但使用方是你们,之前有过漏水,再使用的注意义务就属于你们。因此,后续的漏水侵权就是你们的责任。这一点有个需要注意的事项就是再使用再做好防水前谨慎使用的问题。
二、楼下房东与你们房东
这俩房东之间因为房屋关系属于相邻业主。你们房东在阳台安排使用洗衣机,当然需要注意防水问题,不管之前有没有做过,做过只能说明做的不好,没做过说明这个友邻和睦的注意义务没有履行,后续侵权是必然的事儿,只是个时间问题。比如现在这样!所以,给因阳台漏水问题给楼下造成损害也属于侵权责任。不过需要与你们区分一下具体责任。
三、你们与房东
这个关系比较好理解就是,房屋租赁合同关系。这个法律关系里面需要注意的点就是房东出租义务里面有个提供适租性房屋的义务。在阳台使用洗衣机,从合同目的追求上来说,不属于根本违约的问题。在阳台洗衣机进水管脱落出现漏水问题,说明所租房东需要维修,此时需要看合同约定的维修义务有无再行约定,涉及防水问题原则上属于房东。房东不积极履行的,你们可以请人维修,但防水问题你们没有顾及到,至于有没有找有资质的维修单位造成维修不成功是另外的法律关系。但因为你们维修不成功,又造成脱管,这个时候的责任你们需要承担。
四、你们与维修工人
该工人是否有资质是否考虑到水管压强等等问题?从结果来看,应该是不具备。所以,你们也存在一个服务合同的质量问题。能否要求赔偿,你们自己也可以想想。。。。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