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今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嘉传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公司法合同纠纷股权纠纷股权激励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疫情专题: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下,如何应对合同、侵权、劳动争议纠纷及诉讼时效等法律问题3

发布者:于是今律师|时间:2020年02月05日|分类:债权债务 |427人看过

疫情专题: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下,如何应对合同、侵权、劳动争议纠纷及诉讼时效等法律问题?如何应对定金、经营性租金减免、旅游退费等合同履行的实际问题?(三)

 细化16问,嘉传律师,权威解答如下:

11、问:具体到个案,如何收集和保留好发生不可抗力时已尽通知义务及提供相关证据呢?

答:《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该条规定了债务人的不可抗力通知义务和证据的提供义务。

通知对方新冠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并提供证据,是债务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附随义务,债务人最好通过发送律师函或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履行通知,保存通知存根。

实践中,针对不同案件当事人的不同情况具体处理:(1)对于因执行政府预防新冠肺炎疫情命令而导致的合同不能履行,债务人要提交政府的命令作为证据;

例如,政府要求工厂转产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物品导致原合同不能履行,债务人要提供政府要求转产的命令;再如,政府要求建筑工地停工、隔离,要提供停工令、隔离令。(2)对于债务人是自然人的,如果债务人是新冠肺炎患者住院治疗的,病愈后要向对方当事人提供住院证明、诊断证明、出院证明;被隔离留观的,要提供相关的证明。(3对于交通问题,债务人应当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关闭交通通道的通告。

如果债务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履行影响的,法院可能不会将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认定为免责理由,防止有的债务人以惧怕被传染新冠肺炎为由拒绝履行合同或迟延履行合同而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免责。仅仅只是由于债务人自己的原因未履行合同或债务,不构成不可抗力。

 

12问: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病毒肺炎侵权案件有哪些?

答:受害人以侵权人明知自己可能患有病毒肺炎或疑似肺炎携带者,或有严重过失不加以防护,导致传染给受害者为由,要求侵权人承担侵害身体健康权赔偿责任。这种情况如果侵害人故意传播传染病,综合情节及后果,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在侵权案件中,严格界定新冠肺炎疫情的性质,特别要考虑其作为突发性事件的不可预见因素,根据病情发作时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认定责任。

 

13、问: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诉讼时效中止如何计算?

答: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在新冠肺炎疫情发作期,债权人因患肺炎住院治疗、或疑似肺炎被隔离,致其无法向债务人主张债权或向法院起诉,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止。

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在新冠肺炎疫情发作期,债务人因新冠肺炎疫情发作,无法按时履行债务;或债务人本人患肺炎住院,或被疑似肺炎被隔离导致债务无法履行,均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止。

新冠肺炎疫情发作期及治疗期,不再计算在诉讼时效期间,待疫情结束、个人出院或解除隔离观察后,诉讼时效继续计算。

 

14、问:如何处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关劳动者劳动权益的保护问题?

答:对于因新冠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诉至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应注意保护作为弱者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以新冠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要求提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不应允许;

用人单位以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企业效益滑坡,停发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承担停发或克扣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对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劳动者因患肺炎治疗或被隔离留观而不能正常上班工作的,应该正常发放基本工资;劳动者非因患肺炎或被隔离留观而不能正常上班工作的,可以适当减发工资。

 

15、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北京法院如何处理立案、诉讼服务等问题?

答:. 即1月31日起,全市各法院暂停现场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到我市三级法院立案的,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http://www.bjcourt.gov.cn)、“北京移动微法院”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可选择邮寄方式立案。

 

疫情防控期间,群众需要联系法官、递交诉讼材料、查询诉讼进展、咨询诉讼事项等诉讼服务的,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2368热线、“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 “北京移动微法院”信息平台等线上渠道进行。

 

16、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产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对哪些行业影响巨大?如何妥善解决定金以及房屋租金等问题?

答:疫情期间对人员密集型商业活动、交通运输行业等影响巨大,部分行业短期内按政府要求,只好关门停业。比如部分商场等零售业,会展、演出、电影院等娱乐业,交通运输、物流行业,旅游、餐饮、口腔等服务行业。

我们认为,如果这次疫情属于自然灾害类的不可抗力事件,极大地影响了正常的交易活动,对于商业性经营的房屋产生的房租、经营车辆的出租、会展场地出租、旅游服务、订餐等,因不能进行群体性活动被迫取消,构成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重大影响。前期已支付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应予以退还,相关租赁费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租赁方不同意减免,承租方可以根据个案的影响情况,以不可抗力为由进行抗辩,或者诉请解除、变更合同,根据公平原则,减少租金的支出,免除或部分免除合同责任。

最后请问:疫情期间,嘉传律师事务所有何举措?

答:疫情期间,北京嘉传律师事务所开辟“不可抗力”网络免费法律咨询板块,受理案件减半收费,惠及人民群众和广大中小企业。并愿与大家一道,共同战胜疫情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年之计在于春。今天立春,冬去春来,万物复苏。我们期待,随着温度的回升,全国人民众志成城,万众一心,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定能战胜新冠肺炎疫情!届时,春暖花开,我们走上街头,不要口罩,繁花与共。

 

联系方式:免费咨询,请扫微信加入:15801113298,注明不可抗力。


 

 

北京嘉传律师事务所  2020年2月4日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