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为了结婚买房引起的关于出资和归谁的热点问题后,又出现了一个新的热点问题,继承了的遗产到底是谁的,是属于一方当事人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继承团队律师根据多年的维权经验,为您解析。
相对于买房,继承并没有那么复杂。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生产经营所得,应当由夫妻共同拥有。”具体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和奖金、生产经营所得、知识产权收入、继承或捐赠产生的财产、配偶双方共有的其他财产。
很显然如果在正常的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在发生了继承后,不能私自去处理财产,要考虑好其他继承人及夫妻关系再做好财产的处理。
但所继承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绝对的,也有例外情况。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英淇继承律师团队提示
在继承案件中,不要简单地去理解继承的意义,除了继承本身,还涉及到其他的法律和人身关系,大家不要太想当然了,很多情况都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因此,我们要重视法律规定,保障自己的权利,在遇到继承问题时应及时和专业律师进行沟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