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所称的“精神损失费”,指精神损害赔偿。该赔偿是当受害人因人身权益、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遭受侵害而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有权请求的金钱赔偿。
具体在什么情形下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三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因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
案例:因怀疑存在未结账商品,超市保安要求消费者返回检查。消费者通过出示包内物品、翻开衣服及口袋等行为自证清白,引起他人围观,导致其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益受损。法院酌定精神抚慰金3000元。【(2015)宣区民再初字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 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给无过错方造成精神损害的。
案例:夫妻一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严重违背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妨害了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法院酌定赔偿无过错方7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22)浙10民终43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二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人身意义特定物
案例:子女一方未经协商擅自将母亲骨灰取走并不告知骨灰安置情况,致使另一方无法对死者追悼、哀思,产生严重精神损害。法院根据过错情况等因素酌定2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21)鲁02民终2610号】
案例:宠物医院在手术后未尽到护理义务导致护理的宠物犬死亡,对饲养人产生情感创伤。法院根据饲养情况情形酌定宠物店赔偿1000元精神抚慰金。【(2022)浙0108民初2638号】
此文系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