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俊 09:00-21:59
叶俊
叶俊律师团队_专注保险理赔与劳动纠纷_免费法律咨询
15008479571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线上投保百万医疗险遭拒赔后仍扣费,叶俊律师团队促成调解获赔190,000元

作者:叶俊时间:2026年07月1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次举报


关键词:保险纠纷、百万医疗险、线上投保、拒赔、继续扣费、保险合同终止、调解结案、保险法、健康险、医疗费用报销、保险合同变更、保费自动扣款、白血病理赔

一、案情简介

2024年10月27日,当事人通过抖音线上平台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元保关爱百万医疗险(尊享版)》。投保当日,保单责任从初始方案变更为包含一般医疗、重大疾病医疗及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三项责任,保费相应从0.6元/期调整为164元/期,由保险公司按月自动扣款。

2025年2月7日,当事人被确诊为急性髓系白血病,多次住院治疗。截至起诉时,住院总费用411,030.25元,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226,597.5元,加上门诊未报销费用及外购药费用,合计未报销金额282,673.35元

2025年7月22日,保险公司作出拒赔决定。但拒赔后仅5天(7月27日),保险公司仍继续扣收当事人当期保费。当事人委托四川国参律师事务所叶俊律师提起诉讼。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负有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未履行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保险合同条款存在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

三、律师代理思路(站在当事人角度)

叶俊律师团队从以下三个层面构建维权体系:

第一,锁定线上投保的合同效力。 当事人通过抖音平台线上投保,保险公司系统实时生成保单并自动扣费,该过程符合电子合同成立要件。投保当日保费从0.6元调整为164元,保险公司按月扣收,应视为保险公司对合同变更的默示认可

第二,抓住“拒赔后仍扣费”的行为矛盾。 保险公司拒赔意味着其认为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或存在免责事由,但继续扣费则表明其仍认可保险合同持续有效。两者之间存在内在矛盾,严重削弱了保险公司拒赔决定的合理性和诚信度。这一行为使保险公司在诉讼中处于被动地位。

第三,精确计算损失,务实谈判。 团队详细梳理了住院费用、门诊费用、外购药费用等各项支出,确保每一项损失均有票据和病历对应。在充分评估诉讼风险后,采取“务实谈判、争取快速获赔”的策略。

四、案件结果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保险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前支付保险金190,000元;保险合同终止;当事人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当事人自愿承担。

五、对当事人的启示

线上投保要留痕。 通过互联网平台投保时,务必截图保存投保页面、保单详情、条款内容、扣费记录等,以防后续产生争议时举证困难。

拒赔通知要审查。 收到拒赔通知后,应仔细阅读拒赔理由。如发现保险公司行为矛盾(如拒赔后仍扣费),应当保留相关记录,这可能成为后续维权的有力武器。

诉讼与调解相结合。 保险纠纷诉讼周期长、成本高,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积极尝试调解,争取快速获赔,尤其对于急需治疗费用的患者而言,调解是更优选择。

注意合同终止的后果。 调解时若约定一次性了结合同,后续治疗费用将无法再索赔,务必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作出决定。

叶俊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1
  • 四川国参律师事务所
    • 执业11年
    • 15008479571
    • 四川国参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用户采纳

      8次 (优于90.54%的律师)

    • 用户点赞

      7次 (优于93.1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03957分 (优于99.61%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44篇 (优于99.56%的律师)

    版权所有:叶俊IP属地:四川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64142 昨日访问量:245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