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涛律师
危涛律师
广东-深圳执业4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张XX、深圳市龙华区XXX数码电子经营部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危涛律师 时间:2022年05月02日 10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粤03民初4129号

原告:张XX,男,汉族,1989年1月18日出生,住重庆市潼南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危涛、姜胜攀,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龙华区XXX数码电子经营部。住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章阁社区章阁路X号X。

经营者:薛XX。

原告张XX诉被告深圳市龙华区XXX数码电子经营部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日立案。本案审理期间,原告张福松于2021年10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张XX所提撤诉申请,系对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合法、自愿处分,符合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国家、社会或他人利益,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张XX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本院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张XX负担。原告多预缴的受理费1775元,本院予以退还。

危涛律师,现在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从事律师工作,曾参与帮助处理2016年年度专利复审无效案件第八号案,并多次参与...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深圳
  • 执业单位: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320********85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知识产权、刑事辩护、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