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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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帮公司采购中红包,老板:红包抵扣工资

发布者:李文孝律师|时间:2019年12月31日|分类:公司法 |529人看过

8月1日,武汉一服装厂员工小张在帮公司采购时,意外获得了某支付软件4888元的红包大奖,本来以为是天降喜事,没想到小张的老板知道后咬定奖金属于公司,还要求从小张的工资中扣掉红包金额。小张一个月工资是3500元,如果要抵扣红包,那意味着小张辛苦一个月一分钱都拿不到。

这个报道出来以后,很多网友展开了讨论,有人说小张代公司采购所获得的红包大奖,属于代理关系,中奖属于法定孳息,其代理行为所获得的利益要归公司所有,红包属于公司。但也有些人说支付的账户属于小张的,且中奖属于不确定性,红包应属于小张的。

 很多人都关注红包应该属于谁,但我却不是。我看到这个报道,

第一反应就是这家公司真大胆,居然公然说要用小张的工资抵扣红包,而且一个月的工资不够抵扣的,下个月的工资还要抵扣!!!这公司的老板怕是真的没有关注过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了。

一、工资不是你说扣就扣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所以用人单位可不能随意对员工工资说扣就扣。

二、扣也要有方法

   那是不是说绝对不能扣了?那倒也不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并且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是扣除也是有讲究的,用人单位必须保证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综上,小张的公司公然说要小张的工资抵扣红包,而且要求全额抵扣,一个月工资不够扣的,下个月再扣。小张完全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予以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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