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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跳槽违约金是多少?

发布者:北京顶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02月18日|分类:法律顾问 |488人看过


如果员工在与合同期之内进行辞职的话,只要提前30天通知了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支付任何违约金。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未得到员工的通知,而员工擅自进行离职的话,那么员工需要为用人单位所带来的损失进行一定的承担赔偿。

一、合同期跳槽违约金是多少?

1、合同期内是可以辞职的,“不到三年不得辞职,否则扣押证件、缴纳违约金”之类的条款是无效的。这是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如果公司为你提供了专业技术培训的,且与你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你在服务期离职的话,就需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如下: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三、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的是否在企业内进行任职都是员工的自由。员工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行。否则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提出要求,进行劳动损失的相关赔偿。具体赔偿由用人单位和员工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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