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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不发怎么办?

发布者:北京顶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02月10日|分类:法律顾问 |385人看过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但是,鉴于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大的问题是你需要证明你跟公司之间的确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你需要收集证据:比如公司曾经发给你的一个月工资的工资单,公司花名册,出入卡,考勤卡,工作制服,报销单据,有公司领导签字的各种单据,其他非公司员工不可能得知的所有事项。 

参考: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 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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