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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钱不还,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发布者:北京顶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01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612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天天跟着债务人,不影响其生活的并不违法,但如果影响债务人正常生活,或者通过暴力的方式追讨债务,就是违法犯罪的行为。

 

一般情况中,不起诉就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是不允许的,因为申请强制执行往往根据一方不履行判决文书。但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时,若是事先经过公证程序将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力的,一旦债务人借钱不还即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是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决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执行的依据。

 


债权公证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才具有相应的效力:

1、先提出公证申请。债权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员亲自公证。公证员接管拜托后,要亲自办理公证事务,不得拜托他人办理应由本人实现的公证事务。

 

3、公证按程序举行。碰到法定回避情形,评判人员要按划定自行回避。

 

4、投递公证文书。做好公证后,公证书要投递给本家儿本人或其拜托经销人,并由其在投递回执上署名或盖印;

 

5、签发实行证书。公证机关签发实行证书时要核实债务人推行债务的事实环境,并注明被实行人、实行标的和申请实行的限期。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债务纠纷的相关资料,别人欠钱不还,起诉还是不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也要根据以上的程序进行才有法律效力,如果大家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我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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