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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私了,这些协议一定要明确!

发布者:北京顶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01月16日|分类:合同纠纷 |448人看过


众所周知,员工在工作中受伤而被认定为工伤时,依法应当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但在实际用工过程中,有些公司为了平息事件,往往会与员工私下签署工伤赔偿协议。

那么,用人单位能否与工伤职工就工伤赔偿进行“私了”呢?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力?

 

一、工伤赔偿能否进行“私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4条的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而劳动争议的处理,根据《劳动法》第7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基于此,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

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决工伤赔偿事宜。
那关于“私了”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呢?这个还真不好回答。不过我们可以通过一个案例来了解一下,法院对此是如何判定的。

 

二、区分标准

1.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前提下签订,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认定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可撤销情形的,可视情况作出处理。

2.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签订,且劳动者实际所获补偿明显低于法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可以撤销补偿协议,裁决用人单位补充双方协议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

因此,对于公司与工伤职工私下签署的工伤赔偿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要根据具体案例,具体分析。如果双方签订的“私了”赔偿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或是在用人单位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况下签订的,该协议无效或可撤销。除以上情形外,“私了”协议有效。

最后,需要提醒用人单位的是,用人单位应当自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这是法定的义务,也是减少用人单位用工风险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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