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顶言律所是一家具有专业特色和法律服务精神的律所,在刑事案件的领域颇有建树,律所也专门组建了一支刑事案件团队,具有多年的刑案经验。最近有很多朋友在问小编,说没有现金交易算嫖娼吗?下面小编就这个问题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
在现实生活中卖淫嫖娼的行为是比较多的,而卖淫嫖娼往往是用性服务换取金钱的行为,所以金钱交易是属于重要的媒介,也是认定卖淫嫖娼行为的重要依据,那么没有现金交易算不算嫖娼?
北京没有现金交易算嫖娼吗?
不特定的异性之间发生性行为,没有现金交易的,但通过移动支付平台转移、给予物品等媒介进行交易的,也可以认定为嫖娼行为。
卖淫、嫖娼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1、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钱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着手实施,但由于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应当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2、本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卖淫、嫖娼。卖淫、嫖娼行为可以发生在异性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同性之间,发生性行为的方式也包括多种。在实践中要注意和一般色情活动的区别,如在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等一些场所,为了招揽生意,引诱、组织一些女子同顾客进行一些下流的举动和行为,但没有发生性关系,对这类行为不应按卖淫、嫖娼行为处理。
3、依据本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不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一般是指已经着手实施,但尚未发生性关系的等情形。
北京相关法律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不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不特定的异性之间发生性行为,没有现金交易的,但通过移动支付平台转移、给予物品等媒介进行交易的,也可以认定为嫖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