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顶言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3111000**********

  • 执业机构:北京顶言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公司法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人身损害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诉讼中与离婚后一方死亡财产怎么办?

发布者:北京顶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08月16日|分类:婚姻家庭 |720人看过


在离婚案件中也有一方死亡的情形,那么这种情况会怎样处理呢,如果这种情况还能够得到对方的遗产吗,这个离婚案件还会继续吗,在离婚案件中审理程序是怎样的呢

离婚诉讼中一方死亡怎么办?

1、终结诉讼

根据民诉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因此在离婚诉讼中一方死亡的,法院依法结束诉讼程序。

2、遗产继承

在诉讼进行中配偶死亡的,另一方并不丧失继承权,仍有权要求继承遗产中应属于其的份额。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于夫妻之间的财产没有明确的约定的,在分配财产时需要将夫妻共同财产先做出分割,再将属于死亡配偶的个人财产部分适用继承的规定分割。

凡一审判决未生效期间或一审判决已不生效,进人第二审程序,如一方死亡因双方婚姻关系还未正式解除,另一方仍有权继承遗产。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终结,但系因一方的死亡而非离婚或法院判决而终结的。

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方死亡的怎么处理?

在离婚后财产纠纷中一方死亡的,其分得的财产份额应当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但是如果死亡一方在生前立有有效遗嘱的,就应当按照遗嘱规定进行继承,共同财产纠纷的另一方即死亡人员的原配偶是无权继承的,因为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双方不存在继承关系。

死亡一方的继承人继承其的遗产,其中包括离婚财产所分得的财产。而纠纷的双方已经离婚不是夫妻关系。相互之间没有了继承权利。属于死者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需要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的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亡时合法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另外夫妻双方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人民法院判决分割两种形式,如果双方在协议分割,确定分割比例之后有异议的,可以在两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重新分割,并且在财产分割之前双方不得任意制造虚假债务或者是进行财产转移,应当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