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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的安置房可自由买卖吗,需要哪些条件

发布者:北京顶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07月08日|分类:拆迁安置 |319人看过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拆迁时,被拆迁人是有权选择拆迁补偿方式的,如果选择产权置换的,被拆迁人有安置房,那么拆迁户的安置房能不能自由买卖的?

 

拆迁户的安置房可自由买卖吗,需要哪些条件

 

对于农村安置房能不能买卖的问题,实际上应该算是可以买卖的,不过这也有条件作为限制,常见的安置房有三个性质:

 

1. 统一规划建设新村

 

如果说,是在集体的土地上进行一次统一的规划建房,把这些房子分配给农民当做是安置房的话,这种就属于小产权房,土地的最终属性是集体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宅基地也能够自由的转让,双方都必须是集体内部的人,不然所有手续都无法通过。

 

2. 政府划拨土地建房

 

这就用城中村或者是城郊村作为例子,他们被征地拆迁了之后,农民就成了失去土地的农民,所有的农业户口也会被转换成城镇户口,他们的安置房,是由政府划拨下来的,这类土地的产权归属并不完整。国家也规定了,这种安置房在五年内不允许买卖,五年之后允许买卖,也必须补缴所谓的土地出让金。

 

3. 具有完全产权的商品房

 

就目前来说,很多地方的拆迁,提供的安置房都已经是商品房的房源,又或者是对农民进行直接的金钱补偿,农民可以选择要钱,当然也可以自由地购买住房。当农民自己购买了商品房之后,这类房子就是完全产权,也就是允许自由买卖的。

 

农村拆迁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是统一规划建设新村的房屋,只能由农村成员之间买卖,如果具有完全产权的商品房的话是可以自由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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