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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的产假是多长时间

发布者:北京顶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7年12月13日|分类:劳动纠纷 |500人看过


产假计算: 实际产假天数=法定基本产假天数+特殊原因增加天数。

法定基本产假天数

《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

提示:

产假时间按照自然天数计算。

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距预产期2周时休产假以避免早产;产后假75天,系指生育后的75天休假。

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妇提前生产,才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特殊原因产假增加天数

难产增加产假15

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晚育增加30

独生子女: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5

晚育个别地方规定: 女方增加15-30,男方可以有带薪护理假5-15天不等

晚育:

已婚妇女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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