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顶言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3111000**********

  • 执业机构:北京顶言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公司法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人身损害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规定

发布者:北京顶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7年11月07日|分类:合同纠纷 |435人看过

一些企业在招聘新的员工时,会有一定时间的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才会正式录用。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欺骗劳动者,国家规定了试用期的时间,那么试用期最长可以约定多久呢?

试用期最长可以约定多久

试用期的长短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有效吗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均口头或以其他形式如在入职登记表中注明,或只单独签订试用合同 与劳动者约定三个月或六个月试用期,但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认为试用合格,就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解除劳动关系。笔者认为,用人单位该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往往会处于被动地位而导致败诉。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